實戰技巧

 

1.          祈禱交託--猶如本文的「前言」所說:「傳福音之所以有效,當然是全靠天主…。」若不祈禱交託,不與主連繫,單憑我們,就「甚麼也不能作。」(參若15:5)

2.          身教重於言教,兼談「奇事」--

1.          你若有「基督般的品格」,人家對你更為心悅誠服,自然會較易接受你的說話。(另參「實戰技巧」中的「作個人見證」)

2.          當然,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只能而且應該盡力而為,努力從內心培養信徒品格,但不要只在外表上裝蔥/裝腔作勢,否則,對方一旦發現你表裏相距甚遠時,一下子接受不來,反而容易對你、天主和教會產生抗拒。

3.          同理,切勿因為對方是你的福傳對象,才對人好。別忘記,耶穌教我們愛所有人哩(參瑪5:43-48,瑪22:39等處)!若他表示不會信主,或轉投別的宗教去,我們仍得尊重他。如果你因他不信主就對他不瞅不睬,連一點友善的態度都欠奉,他必會說你「很假」!

4.          在有需要時,不妨坦白承認自己(包括個人和教會)的不足、軟弱,甚至錯誤。的確,「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若一1:8)我們並非完美,一開彌撒我們就承認已過,我們仍是在學做人哩!

5.          獄警信主,大概也是保祿等和息拉「先有身教」和「奇事」--坐監時仍祈禱讚頌天主及忽然地震,門也開了(參宗16:25-33)。我們不是靠「奇事」來傳福音,但有些「奇事」對傳福音也有幫助,例如:猶太人驅魔反被魔鬼制服,此事也使主名傳揚(參宗19:13-20),保祿在呂斯特辣以神蹟治好一名跛子後,當地的人便以為他是神,他便由此作為「起點」,引入「天主才是造物主」(參宗14:8-18);伯多祿治好胎生瘸子也是(參宗3:1-10),「宗徒顯了許多奇蹟異事」(參宗2:43)。

3.          由生活話題開始--若在與人閒談時傳揚福音,通常都是隨機應變地由生活話題開始,進而談到天主教信仰。保祿也從「生活處境」隨機地入手傳福音,例如:他在呂斯特辣被當地人視他為神,他便由此作為「起點」,引入「天主才是造物主」(參宗14:8-18);他在阿勒約帕哥給雅典人講道時,也由「未識之神」入手(參17:22-34);保祿回答斐理斯的審問時,也趁機在說話裏提幾句信仰(參宗24:9-26,尤其是15節);保祿在阿格黎帕王前自辯時,也作個人的見證及向他傳道(參宗26:1-29)。(另參各篇「傳福音逐字報告」)

4.          多講好東西--好東西本身能吸引人,所以,…

1.          請多講好見證,及天主和信天主是如何的好、如何提昇我們的生活、如何幫助我們克服困難…,例如:天主無條件愛人,有靈修的人精神生活就很充實、生命更豐盛,祂與人同甘共苦,天主樂意照顧人(如:求餅的,天主不會給他石頭,參路11:11-13)並聽人祈禱,天主只消一句話就能驅魔(疆屍先生卻要打得滿頭大汗,連老命都幾乎賠上,才可打敗妖魔鬼怪),信主之後不是沒有困難和逆境,但卻更有力量面對它…。

2.          亦可指出天主的創造很美妙,好的人生觀很重要,人犯錯後仍有改過遷善的機會(和希望),因為天主慈悲寬恕,…。

3.          又可提及自己教會的好東西,例如:有優秀的學校,德蘭修女的見証,明愛的低調實幹…。

4.          一些例句:

1.          「在我這幾年的信仰生活裏,我體會天主時常都眷顧人,我越信越開心。」

2.          人家若問你:「你每天都祈禱麼?」你可答道:「是的,祈禱給我很大力量。」這樣的回答可能勝過說:「是的,已習慣了。」

3.          有人問:「耶穌有沒有太太?」你可以答一句「沒有」便算,也可以接著說:「(沒有,)因為祂要為人獻出自己,所以,祂捨棄家室之樂。」

4.          人們打趣地問:「耶穌幾時死?」你可答道:「耶穌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你、為我死了。」

5.          另參「幾則信念」中的「配合需要和喜好」。

5.          作個人見證(另見專題)--

1.          在適當的時候,可以用一些具體的事例來講自己的「見證」,例如:對天主的體會和經歷、所蒙受的恩典、信主後的喜悅或轉變…,作見證時,也可談及自己的「黑暗面」,例如:生命中的低潮、缺憾、行差踏錯…,如此比對之下,常彰顯天主的大能、愛護和眷顧。

2.          若自己的見證或信仰經驗不適合對方,我們也可引用別人的見證、信仰經驗,甚至「滿意的推薦」(例如:某某信了主之後,也覺得很好)。

3.          作見證(和分享信仰經驗)時要簡單、明瞭、直接、別兜圈子,與主題無關的枝節可略去。

4.          保祿在聖殿被捕後,在千夫長前也乘機向百姓分享他的信主經歴,作為見證(參宗21:27-22:21),他在阿格黎帕王前自辯時,也作個人的見證及向他傳福音(參宗26:1-29)。

5.          有些捱過窮的人會覺得「錢是最重要的,有了錢才不會受人歧視,甚至才能活下去…」;有些受過苦的人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希望,他們或會認為「人生是灰暗無望的」;有些犯了嚴重過錯的人,得不到別人的寬恕(可能連家人也不肯認他),他們也許很難相信「錯了之後,還有機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人們腦海中的一些想法,許多時都是這樣從他們的生活經驗中產生出來的,如果我們只是單憑一句「天主會保祐你」、「天主愛你」云云,不難想像他們聽起來會覺得很抽象、甚至有點覺得你「空口講白話」,所以,你的轉化經歷、真實見證及你的「身教」(例如:對他們的接納態度…),對這一類人來說,是很有幫助的,能給他們看見光明的境地。

6.          此外,人們會因為(你的個人見證,看見)天主在你身上所施的恩典和工作,而認識、甚至承認天主,例如:舍巴女王就因撒羅滿的事蹟而承認和讚美天主(編下9:8,列上10:9)。

6.          因材施教--

1.          按對方的年齡學歷職業、對基督信仰的認識程度和接納(或抗拒)程度、非基督徒與基督徒背景…,給對方傳福音。

2.          例如:你對喜歡思考論證的人,便要多用上科學化的資料和知識,單是故事、見證也許不夠;對長者說話時可能要慢和短一點;對成人你還可說些較為抽象的概念,但給小孩子說話時就更加要用簡單的語句,並多舉例子,好能較具體地表達;如果對方很了解某些道理,你可以加快進度(講其他道理),或對這道理輕輕帶過便了,又或是當用上術語時無需詳加解釋。

3.          聖保祿教落:「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參格前9:19-23);面對著一般的群眾,耶穌講的是淺白易明的道理和比喻(參瑪5-7),但對那猶如大學教授的尼苛德摩,耶穌就講論深奧高超的重生道理(參若3:1-15);多默要求真憑實據才相信祂復活,祂便叫他觸摸祂的釘痕(參若20:24-29);宗徒們向熟讀舊約的猶太人力証耶穌就是他們正熱切期待的默西亞時,就常引經據典(參宗2:14-36,3:12-26,13:14-43,17:1-3,17:10-12…),但他們對外邦人科爾乃略、那些把保祿當作是神的呂斯特辣人,則沒怎樣引述舊約(參宗10:34-43,14:11-18);保祿對那外邦獄警也只一句「你信主耶穌罷!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宗16:31)

2.          由共識入手--

1.          若對方持不同意見,我們該尊重他,你可先與他建立共識,即由對方所相信的東西著手,指出大家所有的共同信念、共同點,這可使他感到被尊重。(另參「如何培養彼此的信任和良好關係」中的「尋找、建立彼此的共同點」和「溝通技巧」中的「多說我們」)

2.          若先由「共識部份」開始,溝通,都會更為暢順,並減少對其他爭議部分的衝擊。

3.          此外,若對方說出自己的困難和疑慮,例如:看不懂聖經,或不知天主有沒有聽自己的祈禱…,你也可分享自己相近的經驗(即使這些經驗已成過去),例句:「以前,我也有一段時間看不懂聖經,後來…。」

4.          即使面對其他教會和其他宗教人士,我們也可「由共識入手」,例如:「我們(天主教和基督教)都信同一個主。」「大家(天主教和佛教)都是發揚善心、愛心和關懷人類福祉,抗衡社會上的不良風氣。」

3.        承認事實--

1.        認同對方說話中正確、及屬於事實的部份,正如耶穌所教的:「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參瑪5:37)按主的教導,如此正直地說話,也能產生許多好效果:不僅這不僅有助建立共識、增加共同點,拉近距離,讓對方知道你在聆聽他,減少對方與你爭抝的機會…,還可以增加你在他心目中的說服力,因為對方會覺得你的說話是中肯、客觀和合理的。你若不承認事實,人家也心裏有數。

2.        即使對方提出的是對教會的負面報導,我們也得承認事實,例句:「我不排除樹大有枯枝…」(參通,第56頁)

3.        保祿回答斐理斯的審問時,也承認事實:「對於他們(指猶太人)現在控告我的事,他們不能向你證明。但是有一點,我卻向你承認:就是我確是依照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事奉祖先的天主;」(宗24:13)

4.        其他例句:

1.        有時風水的確有其力量--雖然我們不接受風水這東西;

2.        是的,遵守福音精神有時並不容易,且會「蝕底」;

3.        復活(或天主會無條件地愛和寬恕罪人)是不尋常的…,我明白,這件事對一些人來說是很難接受的;

4.        我了解你的顧慮,傳福音不是次次都成功的,不過我相信天主會協助我們,而且,即使不成功,也不一定是我們的失敗,(接著可給他介紹一些資源,然後邀請他來學習…)某君教過我一些方法和技巧,都幾有效,我可以給你分享,你有沒有興趣看看?(若是開班,而對方又願意…)你下星期那一晚有空?

4.          適當地提問--

1.          提出問題的人常能帶領會談的方向!例如:「你覺得耶穌/天主教如何?」便引導對方談論他對耶穌/天主教的觀感,「有甚麼阻礙你(當年或現在)不去信主?」幫人說出他不信主的原因。如此,不僅幫助你更了解對方,接著你還可以對症下藥地幫助他。

2.          提問,亦有助我們將日常生活的話題引至信仰。

3.          提問,又常能作出「澄清」和「核對」哩!(參「如何應付異議、疑慮、拒絕」中的「認清疑慮所在」及「溝通技巧」的「積極回應」)

4.          適當的問題常是簡短、直接、明確,並與所討論的東西有關,不會太過空泛/廣泛。

5.          別一口氣連續問幾個問題,否則,對方多數會答漏,或捉不到重點。

6.          儘量不要問一些「強迫人接受信仰」的問題,例如:「你說你對耶穌有好感,那麼,我相信你會去學道理,對不對?」它用了前題迫使對方作出某種回答。保祿大概就是因此而「失敗」了,他在阿格黎帕王前自辯時,作了個人的見證,又「間接地」向他傳福音,可惜他加上了一句:「我知道你信。」現將經文節錄如下:「保祿辯護到這裏,斐斯托大聲說:『保祿,你瘋了!學問太多把你弄瘋了。』保祿卻說:『斐斯托大人!我沒有瘋,相反,我說的是真理和清醒的話,因為王知道這些事,我便向他放心講論(按:他可謂運用了「共識」,以建立關係)。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瞞得過他的,因為這不是在偏僻角落裏行的。阿格黎帕王!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信。』阿格黎帕向保祿說:『你差一點就勸服我作了基督徒!』保祿說:『差一點也罷!差的多也罷!我總祈望天主,不但叫你,而且也叫今天聽我的眾人,除了這些鎖鏈以外,都要像我一樣。』」(宗26:24-29)。

7.          何時提出問題好呢?諸如:當對方困惑(或是不肯定)時,在互相認識(了解對方的家庭、工作和興趣)時,在傳福音或教導慕道課程之前,好能了解對方的信念(例如:「學道理/領洗對你有何意義?」)。

8.          一般來說,如上述的「為能了解對方的信念」,問open ended question好過問close ended question

 

本文首次刊載日期:13/4/2005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5/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