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所說的 12 步驟的兩個生活例子
例一:
1. 假設某人現在要去九龍灣德福花園(目標--要去的目的地),他怎樣才可以去到呢?他先要知道自己身在何處(現況),才可選擇到合適的交通工具(方法)。
2. 如果他正在尖沙咀,他可乘搭往官塘方向開去的地鐵或1A巴士,如果他正身在九龍灣地鐵站,那麼,行上去商埸便已抵步。如果他在官塘,雖然都是可以乘搭地鐵或1A巴士,但是行車的方向卻剛好相反,要往尖沙咀去的才成,否則,雖然上了車,郤離目的地愈來愈遠。
3. 所以無論要往那裏(那個目標)去,都先要知道自己此時此刻身在何處(現況),否則就算有車(方法)都無濟於事。
4. 知道自己的目的地(目標),又知道身在何處(現況),又知道有什麼交通工具(方法),現在就要看看趕不趕時間及有沒有錢搭車(環境)了。
5. 假如時間緊迫,10分鐘後(情況)要由尖沙咀到德福花園見朋友,那麼地鐵、巴士這些交通工具(方法)都趕不及,那就要乘的士(作出調較:選用另一方法)才行。
6. 假如好彩沒塞車(障礙/阻力),又有錢搭的士(足夠資源),要準時去到目的地相信不成問題;但如果袋裏沒錢(資源不足),那就先要去銀行提款了(作出調較:增加資源),如果銀行又沒存款,借貸亦無門,又搭不到順風車,那就不能如期抵達目的地;如此,就要致電給那朋友說要遲些才到,約過另一個時間(作出調較:修訂目標)。
7. 上車(落實執行)之後,他還可以久不久便看看錶和看看車輛行到那裏(評估檢討),若中途遇上交通意外(環境),他得立即作出相應的措施,或轉乘其他車輛,或繞道而行,務求在約定的時間到達目的地(目標)。
例二:
1. 知道自己的團體(例如:堂區善會等)的性質(例如:應以基督為中心,有團體祈禱相交等5項元素),能幫你認出團體的遠景和使命。
2. 知道要往何處去之後,就要看看現況:自己(團體)正身在何處?例如:是熱愛上主?會員散漫?士氣旺盛?成員彼此不合?遠離宗旨?結構混亂?某方面發展得相當成熟?不濟?外強中旱?...?
3. 當你有了遠景(知道要往何處),又知道現況,你就自然會知道團體現在有甚麼「需要」。例如:你知道堂區和善會是一個屬靈的教會團體,應以天主為中心(遠景),但很多善會卻過度傾向於工作,將天主「擺埋一邊」(現況),你就會發現提倡神修的「需要」,於是便可訂出今年的「目標」:「每日與主親近10分鐘」。
4. 今年使團體由「現況」走向「目標」的具體做法,可能是神父在講道及作神師訓話時,重申「以基督為中心」這訊息,多舉行祈禱會,研經班,減少工作,較不著重搞聯誼活動。
5. 有了目標及具體做法之後,應再衡量情況、資源、助力和障礙,以便調較目標,使它更配合實際環境。
6. 簡單來說,假設你要推行「全堂區成年教友每日閱讀聖經」,首先這麼大的目標不能一蹴即至,可能要好幾年才能達到,那便先將目標拆細,分成幾個近期目標,例如用三年完成,第一年使人明白讀經的重要性,第二年協助教友怎樣入手讀聖經,第三年培養每日讀經習慣。
7. 假如堂區內大部份成年教友都目不識丁(阻力、障礙),這個計劃就幾乎無法進行,如此,可能要先搞兩年識字班(除去阻力、障礙),那麼,為達致「每日讀經」這大目標可能要改為需時五年(調較目標)。
8. 假如因某些緣故,不能再延遲了(情況不許可),五年的進度要在三年內火速完成,於是要「作出調較」,例如:有關活動要舉行得頻密些,推行的手法也要相應地改變,比方,凡事由大家開會討論來決定,改為由主席分派工作,以便進度加快。
9. 但如果教友識字,又已很渴望閱讀聖經(助力),只是聖經太大本,不知從何入手而已,事就較容易辦了,可能不需第一年「使人有讀經意識」的準備階段,一開始就由第二年「怎樣入手讀經」做起,如果堂區有些對聖經很熟識的教友肯幫手培訓(資源、助力),或者堂區沒有,但可找到人幫手(增加資源),那麼,計劃就更易推行,可以做得較得輕鬆,或將目標調較為兩年完成。
10. 目標調較之後,具體做法也會相應地修改(例如:先搞兩年識字班)。將這些為邁向目標而設的具體做法,安排在適當的時間內推行,並排列出來,就成了週年計劃。
11. 每個活動完成後,除檢討籌辦時有沒有改善之處外,也要檢討效績和成果,看看這些活動能否使團體達致目標,及達到了多少,若不能幫助教友閱讀聖經(目標),這個活動大概就不宜再舉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