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1):澄清意及初步回應

 

1.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與「因信成義」的討論有密切關係。人是靠信德抑或靠善行得救,信和愛/善行的關係又是怎樣,小弟已在「因信成義」中討論過了,其要點可見於本網頁D項的「 D1  不信主的能得救吗? 」第3至第7點,在此不贅。7/20019/2001期間,誤解者從多篇討論中表達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意思,我們也曾以例子跟他印証,以免懂錯。現先說出例子及誤解者根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作出的判斷,然後介紹它的意思:

 

A)例子及判斷

2.    若有ABCD四人同時信主,他們同樣在信主後首10年內滿結聖靈果子,極其虔誠,甚至曾為主受苦受迫害。在第10年,A君蒙主寵召,BCD三人則因種種原因(例如:抵受不住更強的逼迫,或遇到財富等各式各樣的誘惑)冷淡了,並故意地不按福音精神來生活,放縱自己的情慾,還犯了很大很重的罪(例如包二奶或販毒或殺人)…,甚至背棄了對主的信仰,轉信別的宗教,B君一直至死都沒回轉過來,但CD二人在第15年悔改了,重返主的身邊,並像初信那10年內這麼虔誠,滿結聖靈果子,C君一直至死都這樣忠於主,D君則在第20年又再犯很大很重的罪,並背棄了主,信了其他宗教,至死如是。E君去過佈過會,聽過福音,但他還是不相信耶穌,更沒接受耶穌作他的救主。

3.    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誤解者說A君是真信徒;B君根本從未真信過(包括那滿結聖靈果子,為主受苦的10年),從起初就是個假信徒,從未得過救恩(所以也沒有失落救恩這回事);C君有兩個可能性:第一,他從一開始根本是假信,亦沒有永生,但到最後才真心相信,即C君首10年也是假信,他的真信始於第15年,他自第15年起是個真信徒;第二個可能,就是他一開始是真信,後來卻軟弱犯罪遠棄神,好像達味/大衛一樣,但因為他已有神的生命(他從沒有失落過永生),所以他最後也甦醒了;D君如同B君一樣,由始至終都沒真信,首10年及第1520年間的表現都是表面功夫而已,他一直都是假信徒,從未得救過。沒信主的人(E君、F君…),他們不是基督徒,故不得救。現將ABCDE君的情況,列表如下:

 

人物\信主後

10

10

15

20

判斷

A君

滿結果子

逝世

 

 

真信徒,得救

B君

滿結果子

背教(至死都沒悔改)

 

 

自始就是假信徒,從未得救過

C君

滿結果子

背教

悔改了,之後滿結果子(至死不渝)

 

自第15年才是真信;或是自起初就是真信,但在第1015年間軟弱失足,於第15年甦醒過來

D君

滿結果子

背教

悔改了,之後滿結果子

又再背教(至死都沒悔改)

自始就是假信徒,從未得救過

E君(從未信主)

 

 

 

 

不是基督徒,不得救

 

B)誤解者所表達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4.    當一個人真正信主得救之後,神會一直保守他的信心到底,以至他不能在最後變成不信,既然是不會由真信變假信,這樣,他就會一直得救,不會失去救恩,所以「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5.    一個人若有真正信心,真正得救,就必定會有好行為產生,不然就是假信。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是被神重生,有聖靈印記,有聖靈在他心中工作的,他會結出仁愛、喜樂、和平等聖靈果子(亦即好行為)。這是真信主的證據。而且聖靈的工作是持續的,故此,人信了主之後不可能會離開。若你省察自己是真心真意信主,一生決不背棄,又看見自己的確已經悔改,對罪恨惡,另外,你對屬靈的事情開始有興趣,你會自動追求認識主,愛慕主,又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如仁愛、喜樂、和平等等,那你便有證據証明自己已經得救了。

6.    知道或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與真正得救無關。有人若真心信主,他已經得救,不論他知道或不知道。他可能懷疑自己得救,但他若重生了,就絕不會失去救恩。

7.    若有人說他有聖靈在其心內工作,說他有聖靈果子,但不能持續,不久便放棄信仰,這不是他失去救恩,而是他從來沒有得著救恩。當初的表現,只是表面功夫而已,這些表現是出於他自己的,並非聖靈的工作(不信的人也能有好行為好表現,也會對信仰表示好感)。猶大從來沒有真信,一直都是半信半疑,他從來沒有得著救恩。他只是外表上跟隨主,為了一些個人利益,不是真心真意信的。聖經說他是貪錢的。真信的人不能失去救恩。

8.    我們不知也不能100%肯定別人是否一定得救,因為我們不知其他人是否會繼續一直信到底,但我們卻可肯定自己已經得救了。自己豈有不知自己是否已有聖靈工作,是否仍會繼續相信?若你認為你有一日可能會不信主及放棄信仰,那你現在是否真心信主都成很大的疑問。

9.    逼迫、苦難、試探、誘惑等等是為能煉淨信徒,讓「真」「假」信徒得以區別出來,許多「掛名」的基督徒在很多原因下(例如患難)會倒退!可引以為証的聖經,至少有以下各段:

 

C)印証第9點的多段聖經

10.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達/但11:32

11.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瑪/太13:21

1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瑪/太13:41

13.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弟/提後2:3

14.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弟/提後2:10-13

15.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弟/提後3:11

16.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希/來11:27

17.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譯: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18.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1:12

19.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5:11

20.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宗/徒20:29-30

 

D)「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未被全面接受,且有多種講法

21.原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並非所有基督教宗派都同意的看法,至少信義宗和循道衛理公會就不接受了。印象中,基督教內有些人也以希/來6:4-810:26-31反對它。這兩段聖經如下:

22.希/來6:4-8這樣說:「的確,那些曾一次被光照,嘗過天上的恩賜,成了有分於聖神,並嘗過天主甘美的言語,及未來世代德能的人,如果背棄了正道,再叫他們自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親自又把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公開加以凌辱。就如一塊田地,時有雨水降於其上,時受潤澤:若出產有益於那種植者的蔬菜,就必蒙受天主的祝福; 但若生出荊棘疾藜來,就必被廢棄,必要受詛咒,它的結局就是焚燒。」

23.希/來10:26-31則是:「因為如果我們認識真理之後,還故意犯背信的罪,就再沒有另一個贖罪祭了,只有一種等待審判的怕情,和勢將吞滅叛逆者的烈火。誰若廢棄梅瑟法律,只要有兩三個證人,他就該死,必不得憐恤;那麼,你們想一想:那踐踏了天主子,那自己藉以成聖的盟約的血當作了俗物,而又輕慢了賜恩寵的聖神的人,應當受怎樣更厲害的懲罰啊!因為我們知道誰曾說過:『復仇在乎我,我必要報復;』又說:『上主必要審判自己的百姓。』落在永生的天主手中,真是可怕!」

24.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亦有很多種講法,誤解者所說的只是其中一種,現在及隨後幾篇拙作,小弟皆按誤解者這一種來回應。

 

E)信徒頗難肯定今日已經得救

25.按照誤解者以其「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看法對ABCD君所作的判斷(見上述第2及第3點),C君較為複雜,不過,其第二個可能性其實是不適用的。有時我們犯罪固然是出於軟弱(例如力有不逮),勝不過誘惑而跌倒,但我相信大家也試過有時是明明可以避過誘惑,甚至在沒有誘惑的情況下,自己故意犯罪,這樣,並不算是出於軟弱!而在C君的例子中,故意地作奸犯科,已不是軟弱所致,背主及轉信其他宗教大概也不是一種「軟弱跌倒」的表現,這個例子已假設他「真的」背主,故此,誤解者在第3點提出的「第二個可能--軟弱犯罪」應不適用。

26.那麼,按這「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判斷,「死前的不變階段有沒有好行為」不但決定了那人是否「真信」(以致他能得救),還決定他的「真信」始於何時。例如:C君就曾兩度決志信主(第1年,第15年),但「真信」是在第15年才算數,因為在這次之後,至死都有好行為,結了果子。相信誰都會同意人無法預知將來自己會變成怎樣!數十年後及自己「死前的階段」的情況,今日更是不能肯定。那麼,誰可在今日肯定自己已經得救,並進而肯定自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

27.其實,若照上述第7點所說的,則一個信徒縱然今日滿結聖神/靈果子,亦難以憑其生活表現肯定自己是否「真信」,因為若果將來不「持續」信主及結果子,今日「這些表現」就只是「出於他自己的,並非聖靈的工作(不信的人也能有好行為好表現,也會對信仰表示好感)」,然而,將來(不僅是下一分鐘或明天或下週這些「可見的將來」,而且還是數年後,甚至數十年後「難以預測的將來」)會否「持續」信主及結果子,今日誰能知道,於是他怎能因為今日有「這些表現」就肯定自己已經得救,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

28.上述第8點的言下之意可說是誤解者同意人不能肯定別人會否「繼續一直信到底」,但對自己卻極有把握,也確知聖神/靈在自己身上工作。有這份肯定和熱誠固然是好,不過,對「將來」的情況如斯肯定,會否樂觀得「超越時空」了一點呢?又是否對自己將來會有好表現的把握絕對化了些呢?小弟這樣說,並非說誤解者沒有或不會有好行為,只是那個太過自信自己有好表現的法利塞人,耶穌說他回到家裏便成了罪人(相信那人也不知道自己竟變成這樣子)(參閱路18:9-14)!詠/詩19:13也說:「但誰能認出自己的一切過犯?」誰若認為自己「有一日可能會不信主及放棄信仰」,固然有可能是「現在是否真心信主都成很大的疑問」,但也可以是他合情合理地不過份樂觀罷了。

29.對於誤解者的其他論據,小弟將在這系列的其後幾篇文章,陸續回應。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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