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交談(1):宏觀角度下的反省及耶穌對「異教徒」的態度

  1. 承接著「不信主的能否得救?」的討論,亦引發了其他宗教人士是否「無名基督徒」及天主教「宗教交談」的問題。
  2. 首先,我們所講的「其他宗教」(或「不同的宗教」)不是指日本真理教那些有問題的宗教,而是指正派的宗教,即導人向善,邁向真善美,與人探討人生的真諦的宗教。以下所說的「其他宗教」,也是指這些正派的宗教。

A)從「宏觀/廣義角度」反省,其他宗教所尋找的「至高神明」其實就是天主

  1. 許多人﹑許多文化中都到認出宇宙中有一「至高神明」的存在,但他們沒天主(天主,神之意)的啟示,所以不認識這個「至高神明」就是天主,有些就稱祂為「道」或「天」或「老天爺」,中國人很了得,還體察到這個「天」是仁慈的﹑慈悲的,所以會說「上天有好生之德」。所有(正派的)宗教都是尋找生命終極的問題,其實都是在尋找這個神,在這個角度之下,你怎樣稱呼祂反而是次要的,你可以稱祂為「天主」、「上帝」、「佛」、「道」、「阿拉」....。
  2. 神/真理是無限的,是終極的,祂大過/超越過教會,不但「大過」教會,更「大過」一切宗教(包括宗教組織和體系)、概念、語言....,甚至「大過」整個人類、整個宇宙!我們的神學、我們的宗教...等等,我們始終是人類用「有限的」語言和概念來講論這個「無限而且超越一切」的天主!
  3. 一些認真尋找生命意義的先賢聖哲對這個無限的真理/神發出誠心的追求,按他們有限的了解去尊敬這一個神。天主是真理,祂賜人理智,人亦可以憑著理智認出一些真理,他們各有領會,亦在千百年來在各自的文化及處境中,各自發展出自己的組織、體系、術語、概念、文化、敬禮、運作模式、「神學」(對神、對終極問題的了解)....等等,並藉此幫(其他)人走近這個無限的神、無限的真理。
  4. 不同的宗教能夠對某些真理有共同的領會,例如:人類應互助互愛,很多宗教﹑甚至無宗教的人仕,只要是懷著善意的人都會領會到;而真理亦是超過我們的理智所能完全領會的,所以不同的宗教﹑甚至先哲聖賢對某些人生問題各有心得,例如:儒家洞察世間的美善,努力發揚仁義之道;老莊主張順應自然﹑泰然自若﹑順應天命;佛陀看透世事常變,教人破除執著。
  5. 他們雖然沒有天主所賜的啟示,沒有圓滿的真理,但他們都捉摸到真理的一部份,而且跟天主教有相近的地方,你可以看到天主雖然將圓滿的啟示放在天主教會裏,但在教會以外天主也是臨在的,聖神根本運行於整個世界及不同的文化中。
  6. 所以天主教樂意尊重其他宗教裏的真的聖的因素,亦樂意同一切懷著善意的人攜手建設世界,當然天主教亦肯定自己從天主那裏所領受的啟示,並且繼續傳揚福音,好讓他們(包括其他宗教)得以認識圓滿的真理。(註1--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文獻《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第2號,已列於下方)

B)信仰,多少都有主觀的成份

  1. 也許有人會問:「基督徒就認為天主是那宇宙的唯一真神,但佛教徒、道教徒等都會認為自己所信的神才是唯一真神,誰才是對的、正統的?」
  2. 這的確是有主觀的成份!無疑,基督徒會認為自己的信仰內容在客觀上是對的、真的(其實當一個人信、或接受它是對的、真的的時候,已有主觀的成份),同樣,佛教徒或伊斯蘭教徒或猶太教徒也會主觀地認為他們的信仰內容在客觀上是對的、真的。基督徒可以指著聖經上某句經文指明耶穌是主,除祂以外沒有救援云云,伊斯蘭教徒也可以拿著可蘭經指明耶穌只是個先知而已。雙方各持一詞,激辯到天光都沒有結果,旁觀的無宗教信仰人士則看個捧腹大笑或嗤之以鼻,天主卻羞於面對它。
  3. 在基督宗教裏(即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當然也包括基督新教中多不勝數的宗派),則可評斷某些教派是否異端,因為她們有共同的標準,那就是宗徒(使徒)時代初期教會的信仰,它體現在聖經及聖傳中(但聖傳是另一大課題,在此從略不談)。第一代信徒的經驗是後世各地各代基督徒的準繩,與它相符的就是正統,否則,就不正統。
  4. (基督)宗派與宗派之間就可以這樣比較,但宗教與宗教之間(例如:基督宗教與伊斯蘭教或佛教)就不能這樣比較,因為彼此沒有共同的標準,而且神(或更好說是各宗教自己對神的了解)又無法証明出來。你的聖經人家都不接受不信,他的可蘭經(或佛經)你也不接受不信,大家沒共同的標準,如何比較?!而且神大過/超越過我們(人類),任何宗教都無法像做實驗般來「証明」祂,例如:佛教徒不能(科學地)証明輪迴,基督徒不能(科學地)証明(死後的)永生,也不能將輪迴或永生拿出來給人看。更何況,假若能被你証明的,那個就已經不是神了,因為祂遠遠Ū
  5. 說到最後,「信仰」,多多少少都是有主觀的成份的。

C)耶穌對「異教徒」的態度

  1. 天主教雖然保管著天主圓滿的真理,但又是否應該「當自己晒」﹑唯我獨尊地去接觸其他宗教呢?我想先看看耶穌的榜樣。若/約4記載耶穌與撒瑪黎雅婦人交談,後來幫她認識了天主的救恩。
  2. 猶太人是很不喜歡撒瑪黎雅人的,因為他們的信仰是不純正的,對天主的敬禮亦不合乎猶太人的規格,用今日的說話,他們是異端,或被視為其他宗教的人仕。
  3. 祂本身就是真理的耶穌接觸這個撒瑪黎雅婦人時態度如何呢?是否很驕傲地或很霸道地叫人皈依自己呢?不是,相反耶穌很有禮貌﹑很溫和地協助這個女人認識天主,即使祂指出這個女人有五個丈夫這麼放蕩的道德生活時,也不是惡形惡相或兇神惡煞地指斥人。
  4. 耶穌這個榜樣是我們基督徒要效法的,在接觸其他宗教時,我們雖然有天主的啟示,保管著圓滿的真理,但我們也不應唯我獨尊,更不應驕傲﹑霸道地對待他們,反而應該有份尊重他人的態度,高興地﹑誠意地﹑友善地跟人分享基督的福音。

附註

註1:參閱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文獻《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第2號:「天主公教絕不摒棄這些宗教裏的真的聖的因素,並非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作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誡與教理。這一切雖然在許多方面與天主公教所堅持、所教導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天主公教在傳揚,而且必須不斷地傳揚基督,祂是『道路、真理與生命』(若14:6),在祂內人類獲得宗教生活的圓滿,藉著祂天主使一切與自己和好了。」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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