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誤解者常說天特會議(又名「脫利騰大公會議」)有很多條文都對因信稱義的基督徒發出「咒詛」(LET HIM BE ANATHEMA),而ANATHEMA這字就是迦/加1:9的「咒詛」,它不只是「逐出教會」那麼簡單,因為天主教相信離開天主教是沒有救恩的,所以人若被「逐出教會」即等同下地獄!讓小弟試作回應。
2. 據我所知,天特會議中ANATHEMA一詞的中文翻譯,天主教用的是「絕罰」,不是「咒詛」。LET HIM BE ANATHEMA(此人應受絕罰)一語的意思,是說此人不再是教會的一份子,教會不再與他共融(EXCOMMUNICATION)--主要是不可領聖體聖事,說得難聽一點,就是「逐出教會」。
3. ANATHEMA一字在聖經中有其演變,現先作一簡單介紹,然後再談論天特會議中ANATHEMA和「教會以外沒有救恩」的問題。
4. 迦/加1:9所說的「咒詛」(思高本聖經譯為「詛咒」),原文確是ANATHEMA,思高聖經辭典第2514號譯此字為「應毀滅之物」,光啟的聖經神學辭典第255號譯為「取締」。
5. ANATHEMA有完全毀滅的意思。凡照「禁物法」奉獻給天主的祭物(不論人、畜、田產),都不可贖回,要毀滅或處死(參肋27:28-29);我們見到以色列人打勝仗後,將城中的一切都殺盡,完全毀滅,就是施行這種法律(參蘇6:17-18)。
6. 充軍回國後,猶太人只把它限於將某人從會堂暫時或永久開除,使他不能參與宗教禮儀,即「革除教藉」、「逐出會堂/團體」(參厄上/拉10:8及若/約9:22),這能意味著被逐者在天主的子民中已沒有份兒,可謂象徵性地「毀滅」了。
7. 教會也有這種「革除教藉」、「逐出會堂/團體」的做法(參瑪/太18:17,格/林前5:2及13),它又稱為「將這樣的人交與撒殫」(參格/林前5:2,弟/提前1:20),證主聖經百科全書(第1冊)的第1147條就說:「顯然這是舊約封禁咒詛的延續」,例如:對那怙惡不悛的格林多教友,保祿便實行此法--將他排斥於團體之外(參格/林前5:2及13),無疑,這是嚴厲的重罰,但卻不是出於仇恨或報復,而是為使他醒覺而回頭改過,希望他最終可以得救(參格/林前5:5,弟/提前1:20)。
8. ANATHEMA並非始於天特會議,思高聖經辭典第2514號論及ANATHEMA時,在末段指出:「天主教會…自尼切亞(Nicaea三二五年)大公會議後,每一信條之末,亦載有此語,作為對那些反對此信條的人的警戒或懲罰。」
9. 馬丁路德改教之後,天主教開了天特會議再度檢視自己的信仰內容,並回應基督新教。在那個時代,兩教對峙,雙方都有很強的對著幹的意味,大家都可以想像得到,當時他們都好難把對方的聲音聽進自己的耳裏去。
10. 天主教那一方,在反思並肯定了自己的信仰之餘,難免也要面對「教會紀律」的問題,即是說,在天主教內,誰若相信新教的看法,他便不能再算是天主教徒了。
11. 而當時的用語,也常是「誰若說:xxxx,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這種模式的(自公元325年以後,已用此語),所以,天特會議的條文除確認不少信仰內容外,也會提出紀律上的措施,這些有關紀律的條文,就是:「誰若說:xxxx(即相反天主教的信仰內容的各種言論),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If anyone says that … LET HIM BE ANATHEMA)以「因信成義」為例,論及這個道理的條文是DS1521-1550,有關紀律的條文則可見於DS1551-1583。
12. 天主教的確是有「教會以外沒有救恩」的道理,一方面,誠如《天主教教理》第846所說的,它「按正面的解釋,表示全部救恩,都由基督元首,透過祂的身體--教會而來…。」另一方面,第847條也補充說:「這項肯定並不渉及那些非因他們的罪,而未認識基督和教會的人…。」要了解第847條,可參閱《天主教教理》第1260:「由於基督是為所有的人而死的,而人最終的召叫,實際上又只有一個,就是天主的召喚。因此,我們必須說,聖神給眾人提供參加逾越奧跡(筆者按:簡單來說,「逾越奧蹟」即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可能性,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
13. 簡單綜合以上3段教理,它的大意是:救恩來自天主,不是來自教會,但救恩卻是通過教會分施給人。天主能透過教會將救恩分施給人,這是正常的方式、途徑,也是教會可知的方式;但天主超越教會,祂亦能將救恩用別的方式、途徑分施給人,不過,那方式是甚麼,教會就不知道了。「教會以外沒有救恩」的道理有這兩個幅度。
14. 所以,「絕罰/逐出教會」在「下不下地獄」方面能意味著:教會就不知道有甚麼方法可以將救恩通傳給這位被絕罰的人了,我(教會)就無能為力了,只有天主才可打救你了。
15. 退一步說,即使天主教在天特會議時代未有上述對「教會以外沒有救恩」的看法,而是將「絕罰/逐出教會」狹義到等同「失掉救恩」/「下地獄」的意思,但別忘記,當教會用上ANATHEMA時,雖屬嚴厲,卻並不意味著她是滿腔怨憤、咬牙切齒的要致受罰者於死地,相反,教會是想藉此使他們回頭,且不表示受罰者再沒有得救的希望。
16. 現在,兩教昔日的對峙情況已經轉變過來,彼此已可放下成見和指責,用心去聆聽對方的見解,進行誠懇的交談,例如:天主教和世界信義宗經過長時間的討論,就發覺在「因信成義/稱義」的課題上,原來是大家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同一件事,結果在成義的主要道理上達成了共識,並於31/10/1999簽署了「成義」教會的聯合聲明,聲明中撇除了在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時代互相加諸對方身上的譴責,及肯定了雙方可以繼續自己原有的教導。(可於本網頁的D3項參閱拙作「因信稱義聯合聲明被信義宗教會普遍接納和承認」)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