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位誤解者表示馬丁路德改教後,許多基督教徒之所以殉難,就只是為了反對天主教的教義。他(和所有反對天主教的人)認為天主教有問題的教義至今仍沒有重大改變,所以他(們)現在繼續指天主教為異端,不外乎是站在他們基督(新)教前人所站過的立場,但今日有些基督教徒在這個立場上軟化甚至轉呔--竟願與天主交談友好,而且還說反天主教的人主觀、偏激、極端,這是什麼道理?!這對基督(新)教的前人豈非不敬?!而且這些前輩豈不是白死?!
2. 相信大家不難看到這位誤解者對改革時期前輩們的尊重,要為他們討回公道的熱切,並感受到他有份委屈不憤的難受。雖然他的分享不是給天主教徒提出的,但也請容許小弟冒昧回應。
3. 世上確實能夠有這樣的事發生:各人根據他自己最佳的、所有的認知(up to his best knowledge),對同一個信仰都有不同的理解!以下的A和B可以隨意代入天主教和基督新教。
4. 儘管A和B的理解不同,但A的理解對他來說是真實的、正確的,B的理解對他來說亦是真實的、正確的;因此,在良心上,他們有責任跟其理解去生活,並堅持之,除非日後他們的理解轉變了。
5. 聖經也有這樣的例子,宗/徒10:9-16伯多祿/彼得在神視中見到天上降下各種食物,那時,據其最佳的、所有的認知(up to his best knowledge),他認為這些食物是不潔的、不該吃(這是他的良心判斷、最佳的判斷--雖然他錯懂了,不知它們本來是可以吃的),那麼,他在此時便該跟隨良心,不該吃這些東西,否則,就是違背良心,做了(他認為)不該做的事(參閱羅14:23)。後來天主告訴伯多祿/彼得:「天主稱為潔淨的,你不可稱為污穢!」天主幫他修正了,他對這些食物的理解轉變了--知道它們原是可吃的,那麼,此時他吃便沒有罪。若在「他仍以為那些食物是不潔」的時候,有人要他背棄他良心的判斷去吃這些東西,他因不肯就範而被殺害,那麼,他是烈士,若非「殉道」也相去不遠。
6. 返回A和B的情況,如果不幸,A和B因著他們對基督信仰的理解各異,以致水火不容,甚至互相殺害,最後無論是A被B殺掉,或是B死於A手上(不幸,歷史上不乏天主教徒和基督新徒殺害對方的事例),固然可以說是A和B都「是為一個教義而死的」,或說得更準確一點,是「為他們各自認為正確的教義而死」,同時,他兩人都是因為不肯違背自己的良心而「殉道」,成了烈士。他們忠於自己所理解、所持守的真理而捐軀,他們不是白死的!
7. A和B兩人的理解之所以不同,可以是(甲)一方正確,一方錯誤;也可以是(乙)雙方都正確(或雙方都錯誤),只不過他們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去看同一件事,或強調不同的重點,或用不同的方式、詞彙來表達,所以雖然雙方都正確(或雙方都錯誤),卻仍會出現差異。有時差異還可以互補哩!
8. 如果有人認為某一方的理解是錯的,另一方的才是對的,如果辨別呢?那就要探本溯源,拿初期教會來印証,不過,這個過程該是開明、坦誠、公正地面對事實的真相,若是故意視而不見,或故意片面偏頗地理解、故意歪曲資料,我想這些都不是一種追尋真理的態度。
9. 同一句說話都可以有許多「表達」方式,A和B的理解不同,他們可能會因此而互相指責(有時還會是:用指責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理解),甚至對峙,結果雙方都表達得很光火,又強硬,最後互相否認對方。唉!人--包括小弟在內,許多時就是這麼軟弱!他們亦可能會用另一種態度,平心靜氣、互相尊重地交談,交換意見。
10. 如果因為大家怒氣沖沖,對罵時對方說甚麼,自己都聽不進耳裏去,而發展到互相殘殺,死的人不是白死,而是枉死啊!因為魔鬼分裂教會的計謀得逞了,使基督徒盡失彼此相愛的見証了,而且更可悲的是:AB雙方還未真正地溝通過!
11. 當日馬丁路德的時代,天主教和路德等改革家水火不容,雙方都很光火了,今日,儘管雙方都繼續持守自己的看法和立場,但表達方式大概可以更改吧!兩教信徒即使改用較溫和、尊重的態度,仍是可以持守各自的看法和立場的;態度改變,亦不表示要那些因不肯違背自己良心的判斷而遭難的前輩白死哩!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4年1月28日